武汉公司纪委以联动机制筑牢廉洁屏障提升执纪效能
2026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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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消息 近年来,武汉公司纪委主动“走出去”,通过与地方纪委监委、法院、执法机关开展多层次、多维度的深度协作,进一步促进“监企”联动,在机制共建、监督协同、资源共享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实现“企地共建”双赢。落实中铁七局党委《加强同地方纪委监委“携起手”联系配合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增强与地方纪委监委各项工作的系统性和耦合性。与属地的武汉市江夏区纪委监委签订《监企共建协议书》,明确了共建目标、双方责任以及成果形式。通过“契约化”管理,让“企地共建”从一开始就目标清晰、路径明确,为常态化协作奠定基础。实施“以案代训”,选派骨干人才“嵌入”地方纪委监委多个专案,在实战中快速提升纪检干部的核心业务能力。目前,公司一名纪检干部在地方纪委监委开展为期一年的“跟岗实训”。为提升共建实效,公司纪委先后联合地方纪委监委开展了党规党纪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同时,组织部分项目经理,公司商法、财务人员到武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旁听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庭审现场,“零距离”接受案例震慑。
筑牢“廉洁防线”前置。紧紧抓住新中标德保县纪委监委数字技术综合监督基地项目的契机,将廉洁共建的触角从“事后”延伸至“事前”“事中”,将廉洁防线直接构筑在工程建设的最前沿。与德保县纪委监委开展“地企共建”活动,通过建立联合监督机制、共享廉洁风险信息、共同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将监督触角从企业内部延伸至项目全链条,打造了地企廉洁共建的新样板,实现了“建精品工程,育廉洁工程”的双重目标。依托地方纪委监委的独特优势,定期邀请德保县纪委监委与公司纪委、项目纪检监督员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施工一线开展检查。通过前置防线,有效避免了因管理混乱、违规操作可能引发的工期延误或质量问题,在德保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与支持下,项目团队能够更加坦荡地与业主、地方政府部门打交道,将精力聚焦于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构建了“既亲又清”的合作关系,不仅防控了廉洁风险,促进了项目管理的规范化,更进一步保障项目顺利履约,树立了企业品牌形象,实现了工程效果、纪法效果相统一。
打通“第四种形态”渠道。深化监企联动的实践,着力打通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与协同查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第四种形态”运用精准有力、顺畅高效。主动拜访江夏区公安分局和经侦大队队长,就企业开展反腐败及预防职务犯罪开展沟通交流,明确了移送范围、证据标准和反馈时限,商定建立企业与公安机关沟通渠道,明确了公司执纪审查2名专职纪检干部担任日常联络员,破解了查办涉嫌违法犯罪案件时“有线索、无手段”“想移送、缺通道”的难题。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商请地方纪委监委协助查询相关信息和主动邀请公安经侦提前介入,指导开展前期初核,强化证据固定、资金查控等关键环节,实现了纪法双通无缝对接。同时,案件移送后,持续跟踪司法进展,并将判决结果转化为企业内部警示教育的鲜活教材,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
(武汉公司 王建勋)
实现“企地共建”双赢。落实中铁七局党委《加强同地方纪委监委“携起手”联系配合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增强与地方纪委监委各项工作的系统性和耦合性。与属地的武汉市江夏区纪委监委签订《监企共建协议书》,明确了共建目标、双方责任以及成果形式。通过“契约化”管理,让“企地共建”从一开始就目标清晰、路径明确,为常态化协作奠定基础。实施“以案代训”,选派骨干人才“嵌入”地方纪委监委多个专案,在实战中快速提升纪检干部的核心业务能力。目前,公司一名纪检干部在地方纪委监委开展为期一年的“跟岗实训”。为提升共建实效,公司纪委先后联合地方纪委监委开展了党规党纪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同时,组织部分项目经理,公司商法、财务人员到武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旁听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庭审现场,“零距离”接受案例震慑。
筑牢“廉洁防线”前置。紧紧抓住新中标德保县纪委监委数字技术综合监督基地项目的契机,将廉洁共建的触角从“事后”延伸至“事前”“事中”,将廉洁防线直接构筑在工程建设的最前沿。与德保县纪委监委开展“地企共建”活动,通过建立联合监督机制、共享廉洁风险信息、共同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将监督触角从企业内部延伸至项目全链条,打造了地企廉洁共建的新样板,实现了“建精品工程,育廉洁工程”的双重目标。依托地方纪委监委的独特优势,定期邀请德保县纪委监委与公司纪委、项目纪检监督员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施工一线开展检查。通过前置防线,有效避免了因管理混乱、违规操作可能引发的工期延误或质量问题,在德保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与支持下,项目团队能够更加坦荡地与业主、地方政府部门打交道,将精力聚焦于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构建了“既亲又清”的合作关系,不仅防控了廉洁风险,促进了项目管理的规范化,更进一步保障项目顺利履约,树立了企业品牌形象,实现了工程效果、纪法效果相统一。
打通“第四种形态”渠道。深化监企联动的实践,着力打通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与协同查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第四种形态”运用精准有力、顺畅高效。主动拜访江夏区公安分局和经侦大队队长,就企业开展反腐败及预防职务犯罪开展沟通交流,明确了移送范围、证据标准和反馈时限,商定建立企业与公安机关沟通渠道,明确了公司执纪审查2名专职纪检干部担任日常联络员,破解了查办涉嫌违法犯罪案件时“有线索、无手段”“想移送、缺通道”的难题。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商请地方纪委监委协助查询相关信息和主动邀请公安经侦提前介入,指导开展前期初核,强化证据固定、资金查控等关键环节,实现了纪法双通无缝对接。同时,案件移送后,持续跟踪司法进展,并将判决结果转化为企业内部警示教育的鲜活教材,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
(武汉公司 王建勋)